生態環境部:治理新污染物重在“篩、評、控”和“禁、減、治”
我國每年新增上千種新化學物質,可能被識別出的新污染物還會持續增加,新污染物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堅戰向縱深推進的必然結果。3月30日,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司長任勇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治理新污染物首先要“篩”“評”出需要重點管控的新污染物,然后對重點新污染物實行全過程管控。
新污染物治理難在哪里?
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、環境持久性、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,對生態環境或者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,但尚未納入環境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。目前國際上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類:一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,二是內分泌干擾物,三是抗生素,四是微塑料。這四類界定為新污染物,前提是排放到環境中。
新污染物新在哪兒?任勇認為,可從兩個方面去理解:一方面是相對于大家熟悉的如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常規污染物而言。另一方面,新污染物種類繁多,更重要的特點“新”是其種類還可能會持續增加。隨著對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危害認識的不斷深入,以及環境監測技術的不斷發展,可能被識別出的新污染物還會持續增加。
任勇表示,新污染物治理之所以難,在于其五個方面的特征:
一是危害比較嚴重。新污染物對器官、神經、生殖發育等方面都可能有危害,其生產和使用往往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,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。
二是風險比較隱蔽。多數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不明顯,可是一旦發現其危害性時,它們可能通過各種途徑已經進入環境中。
三是環境持久性。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環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,在環境中難以降解并在生態系統中易于富集,可長期蓄積在環境中和生物體內。
四是來源廣泛性。我國是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大國,在產在用的有數萬種,每年還新增上千種新化學物質,其生產消費都可能存在環境排放。
五是治理復雜。對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的新污染物,即使以低劑量排放到環境,也可能危害環境、生物和人體健康,對治理程度要求高。此外,新污染物涉及行業眾多,產業鏈長,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研發較難,需多部門跨領域協同治理,實施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控。
治理新污染物重在“篩、評、控”和“禁、減、治”
近年來,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,研究推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立法,修訂《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》;持續開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;推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;積極參與全球化學品履約行動,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打下了較好的基礎。
任勇表示,開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堅戰向縱深推進的必然結果,是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進程中的內在要求。
目前,生態環境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13個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,提出了“十四五”期間我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總體要求、主要目標、行動舉措和保障措施。
據任勇介紹,新污染物治理總體思路是“篩、評、控”和“禁、減、治”,即通過對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和評估,“篩”、“評”出需要重點管控的新污染物,然后,對重點新污染物實行全過程管控,包括對生產使用的源頭禁限、過程減排、末端治理。所以。
新污染物治理的很多措施是要通過在水、氣、土壤污染治理中落實的,體現化學品環境管理對環境污染防治的“牽引驅動”的特點和規律。
下一步,行動方案印發后,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方案規定的各項舉措和任務。